主治
传尸劳,肌瘦面黄,呕吐血,咳嗽不定者。
禁忌
先烧安息香,令烟起,吸之,不嗽者非传尸也,不可用此药;若吸烟入口,咳嗽不能禁止者,乃传尸也,宜用此药。仍须初得,血气未尽,精神未乱者,可用之。
记载
《中藏经》卷下。
组成
雄黄半两,兔粪2两,轻粉1两,木香半两,天灵盖1两(炙),鳖甲1个(大者,去裙襕,醋炙焦黄)。
用量
五更初,勿令人知,以童便与醇酒共1盏,化1丸服之。如人行20里,上吐出虫,其状若灯心而细,长及寸;或如烂李,又如虾蟆,状各不同。如未效,次日再服,以应为度。
加工制药
上为末,醇酒1大升,大黄1两,熬膏,入前药末为丸,如弹子大,朱砂为衣。